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第9條 法規: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9條 審委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擔任主席,因故不能召集或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行職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