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條手動報警機應依左列規定:一、按鈕按下時,應能即刻發出火警音響。二、按鈕前應有防止隨意撥弄之保護板,但在八公斤靜指壓力下,該保護板應即時破裂。三、電氣接點應為雙接點式。裝置於屋外之報警機,應具有防水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