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外洩怎麼辦?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權利與求償方式
購物網站被駭、店家外洩客戶資料、接到冒名電話,個資法保護你什麼?本文說明個人資料的定義、當事人的查詢、更正、刪除權利、業者蒐集利用的限制、外洩的通知義務,以及損害賠償與團體訴訟。
本文重點
- 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病歷、財務情況等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都是個人資料。
- 當事人有查詢、閱覽、更正、停止利用、刪除等權利,而且不得預先拋棄。
- 業者發生個資外洩,應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 個資被違法侵害時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難以證明實際損害時有法定賠償額度。
每次購物、註冊會員都會留下個人資料。一旦業者外洩,可能導致詐騙電話、冒名申辦等問題。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規範了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利用個資的方式,也賦予當事人多項權利。
一、什麼是個人資料?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二、個人資料檔案: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
三、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四、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編輯、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內部傳送。
五、利用: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
六、國際傳輸:指將個人資料作跨國(境)之處理或利用。
七、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或地方機關或行政法人。
八、非公務機關:指前款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
九、當事人:指個人資料之本人。
除了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財務狀況、病歷、社會活動等,只要能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都屬於個人資料。其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屬於特種個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只有在法定例外情形才可以。
二、你有哪些權利?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且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例如收到不想要的行銷簡訊,可以要求業者停止利用;不再使用的會員帳號,可以要求刪除個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業者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的方式,當事人表示拒絕後,業者就應停止利用其個資行銷。
三、業者能怎麼蒐集與利用?
非公務機關(企業、店家)蒐集或處理個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之一,例如:
- 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的關係,且已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 經當事人同意。
-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的個資。
利用個資時,原則上應在蒐集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超出目的的利用,須符合法定例外,例如經當事人同意。蒐集時,業者也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告知蒐集目的、資料類別、利用期間與方式、當事人的權利等事項。
四、個資外洩,業者要做什麼?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2條,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違反規定,致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查明後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此外,非公務機關應採行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個資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2023 年修法後,未採行適當安全措施的業者罰則大幅提高,並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作為獨立監督機關。
五、可以請求賠償嗎?
可以。非公務機關違反個資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舉證責任在業者)。
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額時,可以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 500 元以上 2 萬元以下計算賠償。
如果被害人眾多,也可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4條,由符合資格的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提起團體訴訟。
六、刑事責任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法蒐集、處理、利用個資,或違法變更、刪除個資,足生損害於他人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有刑事責任。販賣個資、利用外洩個資詐騙等行為,都可能觸法。
七、個資外洩後的自保措施
- 留意業者的外洩通知,確認外洩的資料範圍。
- 提高警覺:接到自稱業者或銀行的電話,不要依指示操作 ATM 或提供驗證碼。
- 變更密碼,啟用雙重驗證。
- 身分證遺失或懷疑被冒用,可以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並查詢。
- 必要時向業者要求說明、刪除資料,並保留往來紀錄作為求償依據。
結語
個資法賦予你查詢、更正、刪除與拒絕行銷的權利,業者外洩個資也要負通知與賠償責任。平時減少不必要的個資提供,發生外洩時留意詐騙,是保護自己最實際的方法。延伸閱讀:遇到詐騙怎麼辦。
常見問題
店家要求影印身分證辦會員,可以拒絕嗎?
可以詢問蒐集目的。若與服務的必要範圍無關,消費者可以拒絕提供,或改提供其他資料。
前公司還保留我的資料可以要求刪除嗎?
可以請求刪除;但若業者依法令有保存義務(例如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依法應保存一定期間),在保存期間內可以不刪除。
在網路上公開別人的照片和住址有問題嗎?
未經同意公開他人個資,可能違反個資法,也可能侵害隱私權,須負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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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一般法律知識整理(2026/11/06 更新),不構成法律意見。文中條文即時取自本站資料庫(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正式內容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個案請洽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