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藥品:指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條所稱之動物用藥品。
  2. 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
    一、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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