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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 第6條 歸化測試分為口試及筆試,依下列規定辦理,參加歸化測試者得擇一應試:一、口試:以問答方式辦理,得就華語、閩南語、客語或原住民語擇一應試。二、筆試:以選擇題方式辦理,測驗卷書寫系統以華語為之。前項題目均為二十題。第一項口試,…
  2. 行政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 第7條 甄選或甄試初試錄取者,應參加本大學新生體格檢查及口試,並經身家調查合格者,准予入學。
  3. 行政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第5條 …考核事項。(四)各項考試場務及督導事項。(五)學生(員)入學口試事項。(六)學生(員)獎懲審核事項。(七)學生獎學金審查及管理事項。(八)學生(員)各項保險事項。(九)各項慶典活動籌辦事項。(十)學生(員)畢業資料管理及…
  4.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4條 …原則,得按業務需要另依筆試成績擇優一定比例人數分階段甄試,以口試、實地考試、測驗、審查著作或發明或審查知能有關學經歷證明等方式行之。各機構甄試之筆試應試科目,得按業務需要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其錄取標準及成績計算方式如…
  5. 行政重大災害地區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第6條 …試入學就學區規定辦理;申請大學校院者,送請各大學校院以筆試、口試、面試或書面審查等方式進行甄選,並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各校甄選結果及學生志願序,以外加名額方式核定分發。
  6.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8條 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應依務實致用原則,採筆試、作業、口試、實作、報告或其他方式辦理學習評量。實施職場教育及訓練課程者,學校應與合作機構共同進行學習成績評量。
  7. 行政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職業繼續教育及評鑑辦法 第8條 …務實致用需要,採多元評量方式。前項多元評量,得採筆試、作業、口試、實作、報告或其他方式辦理。
  8.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7條 …訓練課程之紀錄,進行成績評量。前項成績評量,得採筆試、作業、口試、表演、實作、實驗、見習、參觀、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自我評量、同儕互評或檔案評量等多元方式辦理。
  9.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育工作經驗者,得以考試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前項考試以筆試及口試方式舉行,筆試各科目均及格者,始得參加口試。但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不需口試。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筆試科目應包含環境教育與環境倫理(含環境教育法…
  10.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教育教學人員認證者,核發機關應要求申請者以展示、演出、解說、口試、影音或其他方式呈現其環境素養與環境教育能力。但具有各級教師證書或經核發機關會議決議者除外。以薦舉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核發機關得要求推薦之機關(構)、學…
  11.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 第5條 …原則,得按業務需要另依筆試成績擇優一定比例人數分階段甄試,以口試、實地考試、測驗、審查著作或發明或審查知能有關學經歷證明等方式行之。存保公司甄試之筆試應試科目,得按業務需要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其錄取標準及成績計算方式…
  12. 行政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 第6條 …:(一)模擬器個人操作。(二)模擬器團體操作。(三)廠房現場口試。應試人員應依其報考高級運轉員或運轉員執照類別,分別接受前項第二款個廠特性筆試。未持有同一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員執照直接報考高級運轉員執照測驗者,應接受高級運…
  13. 行政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 第14條 …容為範圍,運轉操作測驗以實施模擬器操作為之,必要時得進行現場口試。
  14. 行政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 第19條 …。第一項運轉操作測驗科目如下:一、主控制室操作。二、廠房現場口試。
  15. 行政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 第20條 …燃料前,報考運轉人員測驗,其運轉操作測驗之主控制室操作,得以口試為之。具有主管機關核發之運轉員執照者,報考同一研究用核子反應器高級運轉員測驗,其運轉操作測驗之主控制室操作,得以口試為之。
  16. 司法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3條 大法官助理之遴選,由司法院適時辦理。遴選方式,得以筆試、口試或書面審查為之,擇優錄取。
  17. 司法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7條 …聘用者,免經招考,由各權責法院遴選。但因業務需要得加考筆試或口試。二、應考人未具前項資格者,應參加公開招考。招考事宜由權責法院訂定之。
  18. 司法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8條 招考兼採筆試及口試,經筆試錄取人員始得參加口試。招考成績以筆試分數占百分之七十,口試分數占百分之三十計算之。
  19.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6條 …聘用者,免經招考,由各用人法院遴選。但因業務需要得加考筆試或口試。二、應考人未具前款資格者,應參加公開招考。招考事宜由用人法院訂定之。
  20. 司法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7條 招考兼採筆試及口試,經筆試錄取人員始得參加口試。招考成績以筆試分數占百分之七十,口試分數占百分之三十計算之。
  21. 司法懲戒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6條 …新聘用者,免經招考,由懲戒法院遴選。但因業務需要得加考筆試或口試。二、應考人未具前款資格者,應參加公開招考。招考事宜由懲戒法院訂定之。
  22. 司法懲戒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7條 招考兼採筆試及口試,經筆試錄取人員始得參加口試。招考成績以筆試分數占百分之七十,口試分數占百分之三十計算之。
  23. 司法法官法 第5條 …副研究員、助研究員,其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取得之考試,得採筆試、口試及審查著作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之考試方式行之,其考試辦法由考試院定之。經依前項通過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考試及格者,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司法院依第七…
  24. 司法法官法 第87條 …、副教授及助理教授,其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取得之考試,得採筆試、口試及審查著作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之考試方式行之,其考試辦法由考試院定之。經依前項通過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考試及格者,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法務部依第八…
  25. 司法法官遴選辦法 第8條 前條第一項公開甄試,分筆試、書狀審查及口試。司法院受理公開甄試之報名後,應就符合申請資格者辦理筆試。筆試應試科目分為民事裁判擬作及刑事裁判擬作二科,每科以一百分為滿分。各科成績各占筆試總分百分之五十。除前項所定筆試應試科…
  26. 司法法官遴選辦法 第9條 …型成績,按分數高低順序,以需用名額二倍為書狀審查通過人數參加口試。但參加書狀審查人數未達需用名額二倍時,全數參加口試。司法院應就參加書狀審查者辦理下列事項:一、以適當方法公開申請人姓名及足資識別身分之學經歷等資料,由各界…
  27. 司法法官遴選辦法 第10條 司法院設法官遴選口試小組,由本會推派委員組成,司法院院長聘任,並指定其中一人為召集人。口試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口試委員有數人時,以其平均分數為準。其口試作業規則,由司法院另定之。
  28. 司法法官遴選辦法 第11條 司法院應就口試及格者,交付本會擇優決定錄取人數,參加職前研習。司法院綜合甄試成績、職前研習成績考核等相關資料,交付本會擇優遴選合格人員。
  29. 司法法官遴選辦法 第12條 …公設辯護人依第七條第二項自行申請轉任法官,分書類(狀)審查及口試。司法院公告受理律師或公設辯護人自行申請後,應就符合申請資格者辦理下列事項:一、律師:(一)書狀審查。(二)第九條第四項各款所列事項。二、公設辯護人:(一)…
  30. 司法法官遴選辦法 第15條 …究員、助研究員依前條第一項自行申請轉任法官,分專門著作審查及口試;專門著作審查及格人員,始得參加口試。司法院公告受理專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之申請後,應就符合申請資格者辦理下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