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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9條 …穀物倉儲自動化與乾燥中心設置協助與執行。七、公糧供銷、加工、副產品處理、進口公糧業務之執行。八、公糧運輸業務、公糧包袋資材供需計畫之執行。九、緊急時期糧食供應計畫之執行。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9條 …穀物倉儲自動化與乾燥中心設置協助與執行。七、公糧供銷、加工、副產品處理、進口公糧業務之執行。八、公糧運輸業務、公糧包袋資材供需計畫之執行。九、緊急時期糧食供應計畫之執行。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9條 …穀物倉儲自動化與乾燥中心設置協助與執行。七、公糧供銷、加工、副產品處理、進口公糧業務之執行。八、公糧運輸業務、公糧包袋資材供需計畫之執行。九、緊急時期糧食供應計畫之執行。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9條 …穀物倉儲自動化與乾燥中心設置協助與執行。七、公糧供銷、加工、副產品處理、進口公糧業務之執行。八、公糧運輸業務、公糧包袋資材供需計畫之執行。九、緊急時期糧食供應計畫之執行。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事細則 第10條 …推動。(二)公糧供銷業務之策劃、處理及督導。(三)公糧加工、副產品處理之策劃與管理及碾率之訂定。(四)進口公糧之採購。(五)國內外糧食救助業務之策劃及推動。(六)公糧運輸業務之策劃及推動。(七)公糧包裝資材供需計畫之策劃…
  6. 行政獎勵經營林業辦法 第6條 …。二、合於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之情形,其年產量副產品在六千公斤以上或用材在六千立方公尺以上者。三、合於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之情形,私人其苗圃面積在一萬二千平方公尺以及培養苗木在三十萬株以上,團體其苗圃…
  7.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0條 園區事業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副產品、廢品、下腳等,均應按類別、性質依序儲存於倉庫或經管理局及海關認可之地點,屬半製品之廢品,並應分別列明以備查核。前項所稱廢品,係指園區事業所有不堪使用之機器、設備、零組件或材料,其本身事…
  8.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41條 前條副產品、廢品、下腳等之報廢,應依下列規定處理:一、有利用價值部分:由園區事業事前向管理局申請專案核准,並會同海關、稅捐稽徵機關現場監毀。屬貿易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出入貨品項目者,園區事業應另向管理局申請許可證,經海關依…
  9.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條 …化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及硫磺或氫氣等副產品。三、揮發性有機液體:指揮發性有機物成分占其重量百分比十以上之液體。四、密閉集氣系統:指可將設備或製程設備元件排出或逸散出之揮發性有機物,捕集並輸至污染防…
  10.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3-1條 …泵浦、閥門、管線及溝渠。二、輸送或貯存原料、中間產物、產品、副產品、油品、藥劑、廢棄物之設備。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之疏漏,包含溢流、滲漏或洩漏。
  11.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3-2條 …下:一、事業運作過程所需原物料,及製程產出之中間產物、產品、副產品、下腳料、廢棄物。二、油品、藥(品)劑、農藥、化學肥料、調味劑、清潔劑。三、淤泥。四、廚餘、動物屍體、排泄物。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物質。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3條 …而產生之廢水。前項第一款所稱之物,包括原料、中間產物、產品、副產品、廢棄物、廢氣、動物、植物或其他物品。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條 …會溶出或產生本法公告有害健康物質之原料、物料、下腳料、產品或副產品。四、有害事業廢棄物。五、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農藥廢容器、特殊環境衛生用藥廢容器、廢鉛蓄電池、廢潤滑油、廢機動車輛,及其處理過程產生之再生料或衍生之廢棄…
  14. 行政放流水標準 第5條 …料製造程序(偶氮染料)。(二十七)煉焦相關程序,含焦碳製造之副產品程序、焦碳製造之蜂巢程序、流體焦碳製造程序、石油焦煉製程序等。四、戴奧辛:指以檢測2,3,7,8-四氯戴奧辛(2,3,7,8-Tetrachlorina-…
  15. 行政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申請公告作業準則 第3條 …用劑量。(三)保存期限及保存方式。六、申請藥劑之主成分及可能副產品或不純物含量檢驗報告。七、申請藥劑之製造說明,包含製造廠商、製造原料及來源、製法要旨及製造流程等。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16.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3條 園區事業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副產品、廢品、下腳及次品,均應按類別、性質依序儲存於倉庫或經管理局及海關認可之地點,屬半製品之廢品,並應分別列明以備查核。前項所稱副產品,指在生產目標產品過程中,附帶產出之其他產品。第一項所稱…
  17.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4條 前條副產品、廢品、下腳及次品之報廢,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有利用價值部分:(一)經報廢後能變價者,由管理局派員或委託專業機構會同海關現場監毀,依其剩餘價值,由園區事業繕具報單補稅提領出區。其屬貿易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出入貨…
  18. 行政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 第3條 工業副產品為酒精時,應依本法及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取得酒精製造業許可執照後,始得銷售其副產之酒精。
  19. 行政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 第15條 …處理,是否合於規定。(四)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及副產品之期初盤存,應查明是否與上年度核定數量及金額相符;其未經核定者,是否與上年度申報之期末盤存數量及金額相符。(五)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及副產品之…
  20.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第4條 …交易人者。八、有形資產:指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副產品、短期投資、有價證券、應收帳款、應收票據、應收債權及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遞耗資產、長期投資及其他有形資產。九、無形資產:指前款資產外,可被擁有或控制使用…
  21. 行政所得稅法 第44條 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副產品等存貨之估價,以實際成本為準;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納稅義務人得以淨變現價值為準,跌價損失得列銷貨成本;成本不明或淨變現價值無法合理預期時,由該管稽徵機關用鑑定或估定方法決定之。前…
  22. 行政所得稅法 第47條 運送品之估價,以運出時之成本為成本,以到達地之時價為時價,副產品之估價,有成本可資核計者,依本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辦理,無成本可資核計者,以自其時價中減除銷售費用後之價格為標準。
  23.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25條 …項報表。三、會同保稅工廠盤查保稅物品。四、監督銷毀保稅工廠之副產品及經專案核准銷毀之自用機器、設備、次品或呆料。五、輔導新成立或經營管理欠佳,須加強監管之保稅工廠。六、稽核其他有關監督保稅工廠之業務。
  24.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3條 保稅工廠不能外銷之保稅次品與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保稅副產品、下腳、廢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等,均應按類別、性質存儲於倉庫或經海關認可之其他場所,並應設置帳卡,隨時記錄存、出情形。但半成品形態之廢料,應分別列明使用原料情形…
  25.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4條 保稅工廠保稅之次品、副產品、下腳、廢料、呆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有利用價值部分:依海關進口稅則從量或按售價核定完稅價格(次品依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核計)課徵稅捐後准予內銷;或由海關予以監毀後,依其殘…
  26.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4-1條 前條所稱保稅工廠保稅之次品、副產品、下腳、廢料、呆料及自用機器、設備廢品,定義如下:一、次品:指產品存在缺陷或瑕疵,致未達客戶品質要求,但仍具備產品全部或部分功能,仍可供銷售者。二、副產品:指在生產目標產品過程中,附帶產…
  27.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25條 副產品未銷售時,應計價盤存;銷售時,應作為收益處理。其未依規定辦理者,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之規定辦理。
  28.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46條 期初存貨之貨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及副產品之申報數量及金額,應與上年度稽徵機關核定數量及金額相符,其不符者,應予調整。但上期因耗用原料、物料等與耗用率不符,而調整之金額,不得列為次年之期初存貨。
  29.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48條 …,而未經查帳核定,其原因與貨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或副產品之價格及數量無關者,應就上年度申報之期末存貨,核定本期之期初存貨。
  30.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49條 …辦理結算申報,但經查帳核定貨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或副產品,有漏匿報者,應依稽徵機關查定之結存數量、金額為本期期初存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