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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訂定) 第4條 …。第一項第四款之透過電力網轉供自用者,應檢附電力排放係數優於公用售電業排放基準及共同設置人個別投資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證明文件。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如中間有道路或河道分隔者,有關電源線路之施工及設置,應先取得該道路或河…
  2.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訂定) 第5條 …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工作許可函後,應副知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
  3.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訂定) 第6條 …執照同意備查函影本及竣工同意備查函影本。前項無須與輸配電業或公用售電業簽約提供輔助服務或電能者,得免附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文件。第一項申請,準用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條規定辦理。
  4.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訂定) 第7條 …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換發登記證後,應副知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
  5.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訂定) 第8條 …或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前項廢止登記時,應副知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
  6. 行政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訂定) 第12條 …;逾期不辦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自用發電設備登記並通知輸配電業及公用售電業。設置人受撤銷或廢止登記之處分,應於二十日內將登記證送交原登記機關;逾期未繳銷者,主管機關予以公告註銷。
  7. 行政電業法 第2條 …業:指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五、售電業:指公用售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六、公用售電業:指購買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公用事業。七、再生能源售電業:指購買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非公用事業。…
  8. 行政電業法 第3條 …電業執照申請之許可及核准。三、電力供需之預測、規劃事項。四、公用售電業電力排碳係數之監督及管理。五、用戶用電權益之監督及管理。六、電力調度之監督及管理。七、電業間或電業與用戶間之爭議調處。八、售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
  9. 行政電業法 第6條 …及售電業不得交叉持股。但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輸配電業得兼營公用售電業。輸配電業兼營電業以外之其他事業,應以不影響其業務經營及不妨害公平競爭,並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為限。輸配電業應建立依經營類別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度,不…
  10. 行政電業法 第28條 公用售電業銷售電能予其用戶時,其銷售電能之電力排碳係數應符合電力排碳係數基準,並向電業管制機關申報。前項電力排碳係數基準,由電業管制機關依國家能源及減碳政策訂定,並定期公告。第一項電力排碳係數之計算方式、申報程序與期間、…
  11. 行政電業法 第45條 發電業所生產之電能,僅得售予公用售電業,或售予輸配電業作為輔助服務之用。再生能源發電業,不受此限。再生能源發電業設置電源線聯結電力網者,得透過電力網轉供電能予用戶。再生能源發電業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得設置電源線聯結用戶…
  12. 行政電業法 第47條 公用售電業為銷售電能予用戶,得向發電業或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購買電能,不得設置主要發電設備。再生能源售電業為銷售電能予用戶,得購買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不得設置主要發電設備。公用售電業對於用戶申請供電,非有正當理由,…
  13. 行政電業法 第48條 公用售電業得訂定每月底度或依用戶所需容量收取一定費用。公用售電業定有前項每月底度者,其用戶每月實際用電度數超過每月底度時,以實際用電度數計收。
  14. 行政電業法 第49條 公用售電業之電價與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擬訂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修正時亦同。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第一項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
  15. 行政電業法 第50條 公用售電業應擬訂營業規章,報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售電予用戶之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訂定之營業規章,應於訂定後三十日內送電業管制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
  16. 行政電業法 第52條 公用售電業供給自來水、電車、電鐵路等公用事業、各級公私立學校、庇護工場、立案社會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用電,其收費應低於平均電價,並以不低於供電成本為準。公用售電業供給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家庭用電,其維生器…
  17. 行政電業法 第53條 公用售電業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減收之電費,得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
  18. 行政電業法 第54條 公用售電業應全日供電。但因情況特殊,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得限制供電時間。
  19. 行政電業法 第55條 公用售電業因不得已事故擬對全部或一部用戶停電時,除臨時發生障礙,得事後補行報告外,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之;其逾十五日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轉報電業管制機關核准。
  20. 行政電業法 第69條 自用發電設備生產之電能得售予公用售電業,或售予輸配電業作為輔助服務之用,其銷售量以總裝置容量百分之二十為限。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能源效率達電業管制機關所定標準以上者,其銷售量得達總裝置容量百分之五十。二、生產電…
  21. 行政電業法 第70條 …同設置人個別投資比例應達百分之五以上。三、生產之電能不得售予公用售電業或輸配電業。前項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申請電力網轉供自用者,準用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依第二項規定設置之自用發電設備之電源線準用第三十九條第…
  22. 行政電業法 第88條 …擊,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電價穩定基金。前項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公用售電業年度決算調整後稅後盈餘超過合理利潤數。二、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三、電業捐助。四、企業捐助。五、基金之孳息。六、其他有關收入。
  23. 行政電業登記規則 第11條 …;屬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之併購者,為六個月。三、停業或歇業:公用售電業不得擅自停業或歇業;再生能源售電業應於停業或歇業前六個月內,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檢具停業或歇業計畫書申請核准,並於歇業之日起算十五日內,將售電業執照報…
  24. 行政優惠電價收費辦法 第2條 公用售電業對公用自來水事業用於自來水處理、公用電車與電鐵路事業用於軌道運輸之用電,除用電超出契約容量部分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電價表(以下簡稱電價表)計收外,其電價依下列方式計收:一、公用售電業前一年度平均供電成本低於平均…
  25. 行政優惠電價收費辦法 第3條 公用售電業對各級公私立學校用於教學之用電,其電價依下列方式計收:一、按表燈非時間電價計費者:電價表第一段單價。二、按表燈時間電價及電力電價計費者:(一)公私立國中小學校:1.電價表之百分之八十五。2.每年五月至六月、九月…
  26. 行政優惠電價收費辦法 第4條 公用售電業對庇護工場、立案社會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之用電,除用電超出契約容量部分依電價表計收外,其電價依電價表之百分之八十五計收。
  27.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再生能源義務用戶:指與公用售電業簽訂用電契約,其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且應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履行義務之電力用戶。二、契約容量:指電力用戶與公用售電業依其公告之電價表,簽訂用電契約之…
  28.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4條 …能源義務用戶對中央主管機關通知之義務裝置容量有疑議時,得檢具公用售電業之用電契約等證明文件申請更正。
  29.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12條 公用售電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要求,提供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定之名冊、契約容量及辦理查核與管理所需之相關資料。
  30. 行政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3條 公用售電業應依下列期間將營運資料編具報表,以電子檔案方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於每月二十五日前,編具前一月份月報,其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一)非再生能源之售電量。(二)躉購再生能源電能之成本。(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