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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機關應於辦竣登記後,通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民政機關或單位。
  2. 行政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神明會已選定管理人,且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民政機關或單位備查有案者,得由管理人切結其領取土地價金未違背規約。但現會員或信徒提出異議者,應由管理人就領取土地價金召開會員或信徒大會決議領取方式。二、神明會未選定管理人…
  3.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9條 …縣(市)政府名義行之。本會會議決議事項應作成紀錄交由有關業務單位執行,其執行情形應提會報告,並應將會議紀錄等相關資訊,公開於機關網站。
  4.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15條 …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四、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三十日。五、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5.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42-1條 …土地增值稅。但依第五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因領回抵價地不足最小建築單位面積而領取現金補償者,亦免徵土地增值稅。區段徵收之土地,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抵價地補償其地價者,免徵土地增值稅。但領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應以…
  6.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 第54條 …段徵收補償地價總額之比例計算其應領之權利價值,並以該抵價地之單位地價折算之。依前項規定領回面積不足最小建築單位面積者,應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合併,未於規定期間內申請者,徵收機關應於規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按原徵收補償…
  7. 行政直轄市縣市農村社區更新協進會設置辦法 第7條 …會議召開時,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派員指導,並得邀請有關單位派員列席,及以書面通知相關土地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本會會議決議事項應作成紀錄,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備查,並於重劃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公布欄及網站公告…
  8. 行政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定之面積,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所定之長度﹑寬度及深度,以公尺為單位。前項單位,應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
  9. 行政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7條 重劃地區範圍應儘量配合都市計畫之閭鄰單位辦理,其邊界並應依下列原則劃定:一、明顯之地形、地物。二、非屬整個街廓納入重劃區者,依街廓分配線。三、計畫道路中心線。但路寬在八公尺以下或都市計畫附帶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者,得將道路…
  10. 行政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15條 …理。但未提出證明文件或戶籍資料者,以土地登記簿上登記名義人為單位計算之。三、信託土地,以登記機關信託專簿所載各契約之委託人及面積為準。
  11.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第四款分區公告時,應按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告其宗地單位地價;依同款申報地價之三十日期限,自公告之次日起算;依同條第五款編造總歸戶冊時,應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之土地,為歸戶之範圍。
  12.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時,應按宗填報每平方公尺單價,以新臺幣元為單位,不滿一元部分四捨五入,但每平方公尺單價不及十元者得申報至角位。
  13.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竣,並分別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備查。累進起點地價以千元為單位,以下四捨五入。
  14.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71條 前條抵價地之位置及最小建築單位面積,由徵收機關依徵收之目的及地方實際情形規劃定之。但最小建築單位面積,不得小於畸零地使用規則及都市計畫所規定之寬度、深度及面積。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分配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5.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78條 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面積已達最小建築單位面積者,其實際領回抵價地之面積與應領之面積有所增減時,徵收機關得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後,依左列規定處理:一、實際領回抵價地之面積超過應領之面積者,就其超過部分按評定區段徵…
  16. 行政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79條 …限申請者,視為放棄優先買回權,其申請買回土地面積不足最小建築單位面積者,應合併申請買回。
  17.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58條 …毫米為止,二次之差不得超過三點二毫米√S(S為距離,以公尺為單位)。但在平坦地不得超過二點五毫米√S;在地勢起伏地區不得超過三點八毫米√S。
  18.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74條 …列限制:一、市地:2公分+0.3公分√S(S係邊長,以公尺為單位)二、農地:4公分+1公分√S三、山地:8公分+2公分√S
  19.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76條 …市地:4公分+1公分√S+0.02公分M(S係邊長,以公尺為單位,M係地籍圖比例尺之分母)二、農地:8公分+2公分√S+0.02公分M三、山地:13公分+4公分√S+0.02公分M
  20.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52條 宗地之面積,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採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二位為止。但以圖解法測量或有特殊情形者,得採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平方公尺為止。
  21.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53條 …0003F之限制(△F為求積誤差,F為總面積,均以平方公尺為單位)。
  22.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57條 …大於0.0003M√F(M為圖比例尺之分母,F為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所計算之面積),並取其平均值。前項計算面積,於量取各界址點坐標時,每點連續二次,其較差不得超過圖上零點二毫米。面積較差超過第一項之限制時,應重新計算之。
  23.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86條 地籍圖重測,應以段為實施單位。但得以河流、道路、鐵路、分水嶺等自然界,劃定重測區域。原有段界不適宜地籍管理者,準用第八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
  24.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190條 …範圍內,辦理地籍圖重測時,直轄市或縣(市)主管都市計畫機關(單位),應事先檢測都市計畫樁位置,並將樁位及其坐標資料列冊點交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25.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43條 …0+0.02(4√F))√F(F為一筆土地面積,以平方公尺為單位)(二)1/600及1/1,000比例尺地籍圖:(0.10+0.04(4√F))√F(三)1/1,200比例尺地籍圖:(0.25+0.07(4√F))√F(…
  26.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47條 …、市地:0.005公尺√S+0.04公尺(S係邊長,以公尺為單位)。二、農地:0.01公尺√S+0.08公尺。三、山地:0.02公尺√S+0.08公尺。前項之檢測應由縱橫二方向實施之。
  27.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71條 …及平面圖,應以平板儀或經緯儀實地測繪之,並註明邊長,以公尺為單位,量至公分為止。
  28.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76條 …條第二項、第一百五十八條及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辦理。建物面積之單位為平方公尺,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29.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77條 …果圖由登記機關永久保管。前項建物測量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以段為單位,按建號順序每五十號或一百號裝訂一冊,並編列冊數。
  30. 行政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282-1條 …、平面邊長,應以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上註明之邊長為準,並以公尺為單位。三、建物位置圖應依經實地測繪且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簽證之建物地籍測繪資料轉繪之。四、圖面應註明辦理轉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