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3條 法規: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本辦法所定之面積,以平方公尺為單位;所定之長度﹑寬度及深度,以公尺為單位。前項單位,應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