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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辦理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所需測驗評量工具施測、計分及解釋等心理評量工作之鑑定評估人員。
  2. 行政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第3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取得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之資格:一、參加本辦法所定培訓課程,並通過培訓考試,領有證書。二、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核發之相關培訓證明文件,並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特殊教…
  3. 行政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第12條 鑑定評估人員執行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評估作業,應遵守義務如下:一、遵守教師及評量相關專業倫理。二、對測驗工具本身應盡妥善保管,不得有影印、拍照、洩漏內容及其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三、對評估對象,應客觀、正確蒐集多方面資料互相佐…
  4. 行政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第2條 …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
  5. 行政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第3條 …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6. 行政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第4條 …所聘委員為學校單位主管,或所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為代表團體出任者,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得參與發言及表決。
  7. 行政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第6條 …委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且所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應具現任教師、職工、學生家長及學生之身分。
  8. 行政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第3條 …數二分之一以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學生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合計,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9. 行政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第6條 …會,委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且所聘校長、教師、家長等團體代表及學生代表,應具現任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及學生之身分。
  10. 行政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4條 …構)代表。二、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學生代表及實務工作者。前項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三分之一;前項第二款委員合計,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專家學者、民…
  11. 行政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2條 …本會委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且所聘校長、教師、家長等團體代表及學生代表,應具現任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及學生之身分。
  12. 行政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5條 …關(構)各業務相關人員配合執行。本會及各組之幕僚作業,由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辦理。
  13.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第3條 …及安排,包括校內可支援教學教師及需增聘教師之專長與人數。六、學生生活適應、課業學習及未來銜接或升學之輔導規劃,包括輔導或特殊教育人力規劃。七、行政支援規劃。八、教室空間及相關設施、設備。九、經費需求,包括行政運作、課程發…
  14.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第4條 攬才專班每班學生,以十五人為原則。攬才專班申請通過人數超過原核定招生名額者,設立攬才專班學校應報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增加名額,或報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調至其他設立攬才專班學校就…
  15.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第5條 …規劃及實施,並選用或發展教材。設立攬才專班學校,應對攬才專班學生提供適切之輔導,以利其學業學習、生活適應及銜接其他學習階段之教育。
  16.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第6條 …求及課程節數,安排外加增置外國教師。已核定設立之攬才專班未有學生就讀時,其已核定教師員額,由設立攬才專班學校或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配運用,且該教師應優先研發攬才專班課程。攬才專班之本國教師,應具備國際觀及教授國…
  17.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第10條 攬才專班學生申請轉學至其他公立學校攬才專班就讀時,其入學資格,應經申請轉入學校依本辦法規定重新審查。
  18.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 第6條 …八月一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修正施行後入學之公費學生,於義務服務期間。現職學校相關人員辦理教師介聘審查及申請時,對於申請介聘之教師有前項情事者,不得隱瞞;違反者,應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1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第2條 …法適用對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幼兒(以下簡稱學生、幼兒)之鑑定評估人員。
  2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第3條 鑑定評估人員,應依本辦法規定完成培訓,取得學生、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證書。
  2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第9條 鑑定評估人員之任務如下:一、蒐集學生、幼兒鑑定安置所需鑑定評估資料。二、辦理測驗評量工具之施測、計分及解釋。三、彙整鑑定評估結果及撰寫鑑定評估報告。鑑定評估人員必要時得出席鑑定個案審查會議並說明鑑定評估結果。
  2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第11條 學生、幼兒申請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鑑定時,學校、幼兒園應先調配校(園)內鑑定評估人員辦理鑑定評估。校(園)內無鑑定評估人員,或待鑑定評估學生、幼兒數較多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安排完成培訓本法第五十一條第四項所定增置之編制內特殊…
  2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學生輔導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2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應設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校長為主任委員,綜理學校依本法所為之相關輔導措施,領導學校輔導行政單位與教務、學務、總務等其他行政單位、教師、輔導教師,及協調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
  2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3條 …單位、教師、輔導教師、輔諮中心及專業輔導人員,應依規定,進行學生輔導工作合作及分工。學校為推動學生輔導工作,應優先編列輔導所需經費,並專款專用。學校應定期辦理輔導工作自我評鑑,落實對學生輔導工作之績效責任;輔導成效績優者…
  2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4條 …政單位之輔導工作如下:一、發展性輔導工作:(一)依學校本位及學生需求共同參與學生輔導工作計畫之研擬,並依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訂定之學生輔導工作計畫及決議辦理。(二)辦理提升學生生活、學習與生涯發展宣導及相關措施。(三)協助…
  2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5條 …導工作:(一)落實班級經營,發展師生互信友善氛圍。(二)提供學生生活、學習、生涯及身心健康之融入式課程與輔導。(三)覺察學生輔導需求,優先關懷與陪伴;主動評估學生需求,必要時,得申請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四)建立親師溝通…
  28.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6條 輔導行政單位之輔導工作如下:一、研擬學生輔導工作計畫,規劃並辦理全校學生輔導相關工作。二、依相關法令規劃並完備校內輔導制度、運作模式及空間設備。三、綜理及支持所屬各組與輔導教師推展各項輔導工作。四、依相關法令規劃並完備校…
  2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7條 …導工作如下:一、發展性輔導工作:(一)依據介入性與處遇性輔導學生常見議題,提供全校輔導工作規劃建議。(二)協助或辦理各年級團體心理測驗之施測與解釋。(三)提供教師、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輔導專業諮詢。(四)辦理學生輔導相…
  3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 第8條 …導工作如下:一、發展性輔導工作:(一)提供主管機關規劃及推動學生輔導相關政策與業務之專業建議及協助。(二)協助學校親師生相關議題之輔導知能宣導。(三)提供學校教師、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輔導專業諮詢。(四)協助學校盤點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