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15條 法規: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第15條 第三條各款所定各組應辦理事項,由本部及部屬機關(構)各業務相關人員配合執行。本會及各組之幕僚作業,由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