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第5條 法規: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 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5條 攬才專班課程應適度納入我國語言、社會、文化、性別平等教育及生命教育之課程,由設立攬才專班學校規劃及實施,並選用或發展教材。設立攬才專班學校,應對攬才專班學生提供適切之輔導,以利其學業學習、生活適應及銜接其他學習階段之教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