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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修憲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3條 修憲審查委員會或各審查小組會議均以公開方式進行之。必要時,得依國民大會秘密會議實施辦法改開秘密會議。
  2.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修憲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4條 修憲審查委員會及各審查小組開會時,配置秘書及其他工作人員,均由秘書長指派之。秘書長、副秘書長得列席修憲審查委員會及各審查小組。
  3.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修憲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5條 修憲審查委員會及各審查小組之議事,除本規程另有規定外,準用國民大會議事規則之規定。
  4.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提案之審查設左列各委員會:第一審查委員會審查關於憲法之提案及不屬於其他審查委員會之提案。第二審查委員會審查關於國防之提案。第三審查委員會審查關於外交之提案。第四審查委員會審查關於國民經濟之提案。第五審查委員會審查關於社會…
  5.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第一審查委員會設召集人十一人,其他審查委員會各設召集人五人,均由各該委員會委員登記為召集人候選人以後,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
  6.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各審查委員會開會時由召集人互推一人為主席。
  7.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5條 各審查委員會應有各該委員會參加委員五分之一以上人數之出席,始得開議。議案之議決,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為之。
  8.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各審查委員會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9.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各審查委員會會議,除審查關於國防,外交有機密性質之案件外,以公開方式進行之。
  10.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各審查委員會應將審查之經過及其結果,繕具報告書,分別提請大會決定。
  11.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各審查委員會開會時,配置秘書、幹事及其他人員,均由秘書處臨時派充之。秘書長、副秘書長得列席審查委員會。
  12.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補選副總統辦法 第3條 國民大會辦理補選副總統時,應由大會組成專案小組,審查副總統候選人之資格。專案小組召集人及其參加人數,由代表協商決定之。
  13.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補選副總統辦法 第4條 專案小組應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審查候選人之資格,並向有關機關查詢要求提供資料,受查詢機關應即據實提供。
  14.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補選副總統辦法 第5條 專案小組審查完竣後,應繕具審查報告書提報大會處理。
  15.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補選副總統辦法 第6條 國民大會聽取專案小組審查報告後,應邀請副總統候選人到會發表政見。
  16.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補選副總統辦法 第7條 …應即停止辦理補選,並咨請總統補提候選人,定期重行補選:一、經審查發現候選人資格不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有關規定者。二、候選人於投票前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者。
  17.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聽證會實施辦法 第2條 國民大會或各委員會為審查議案之必要,得經參加人員五分之一以上提議,出席人員過半數同意,由各委員會舉行聽證會。
  18.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國民大會聽證會實施辦法 第11條 …於聽證會結束後,召開委員會議,參酌聽證會各方意見,進行議案之審查。大會決議舉行之聽證會,其結果應提報大會。
  19. 總統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8條 …術研究方針。四、受政府及有關單位之委託,辦理學術設計、調查、審查及研究事項。院士會議規則,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通過,院長核定之。
  20. 總統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14條 …究員、研究助理及助理五等,由研究所所務會議通過,提交聘任資格審查委員會及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報請院長聘任之。但各研究所提聘研究助理及助理,得委由本院人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辦理聘任。各研究所於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聘請通信研究…
  21. 總統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29條 中央研究院設聘任資格審查委員會及人事委員會,並得因業務需要,設其他各種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均就本院員額內調充之。
  22. 總統總統府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主任委員對於本會審議之案件,得指定委員先行審查,並於開會時提出審查報告。
  23. 總統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辦法 第7條 院士候選人提名期限屆滿時,選舉籌備委員會應即初步審查各方提名是否合於本院組織法第四條院士資格之規定,將其合於規定者,列為初步名單,註明其合於院士候選資格之根據,連同有關文件提交評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並得聘請有關專家,共同…
  24. 總統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辦法 第8條 …名單及評鑑資料,並參考院士分組所投同意票之結果,依其組別分組審查;並於評議會全體會中詳加討論,以出席評議員過半數,決定院士候選人。
  25. 總統總統副總統文物註銷辦法 第6條 文物註銷之審定,除有嚴重毀損或滅失等無法審查實物之情形,應以實物審查為原則。
  26. 總統國家安全局組織法 第9條 本局之預算應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並受立法院審查。前項列為機密預算部分,其編列、執行及決算審查,由有關機關以機密方式處理之。為維護國家安全之需要,有緊急調度資金之必要時,本局得經國家安全會議決議、行政院同意後,動用行政院預…
  27.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14條 …及公務機密之維護等事項。四、關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宣導及實質審查事項。五、關於民眾陳情事項之協處事項。六、關於政風人事案件之考核及核轉事項。七、其他奉交辦事項。
  28.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第14條 各類查核之審查資料涵蓋期限如下:一、甲種查核:自送查之日起算前十年所有查核項目資訊。二、乙種查核:自送查之日起算前七年所有查核項目資訊。三、丙種查核:自送查之日起算前五年所有查核項目資訊。受查核人與大陸地區關係之相關資料…
  29.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 第25條 …之安全管制措施。情報機關接獲受查核人之書面陳述意見或申辯,經審查認有理由者,應於三十日內重行辦理安全查核。重行辦理安全查核結果,與原查核結果不同時,應撤銷原查核結果或另為其他適當之決定,並通知受查核人。
  30. 總統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護機構設置及解散之審議事項。二、掩護機構人員之紀律查察、資格審查及考核事項。三、掩護機構財產保管及財務管理稽核事項。四、其他奉情報機關首長交辦與掩護機構有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