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法規: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8條 各審查委員會應將審查之經過及其結果,繕具報告書,分別提請大會決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