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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19 頁-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完畢、經認可、許可或完成相關程序後,始生該項效力。前項事由,公證人宜向請求人說明或於公、認證書原本、正本、繕本、影本、節本內記明。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59條 公證人交付公證書正本後,發現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顯然錯誤或內容有脫漏者,公證人得隨時或依聲請作成更正或補充之處分,並將處分通知請求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前項規定,於交付公證書繕本、影本或節本情形準用之。公證人依第一…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0條 …證明;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代表機構出具者,應經外交部證明。公證人應詢問結婚當事人有無結婚之真意,並說明未向戶政機關辦妥結婚登記前,其結婚尚不生效力之旨,並於公證書註記前開說明。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2條 結婚儀式應於公證處或民間之公證人事務所之禮堂或其他適當處所公開舉行,公證處禮堂之佈置應喜氣、溫馨,並揭示其進行程序(附式六)。結婚儀式,除公證人預先聲明係舉行集團結婚儀式或經當事人同意者外,不得合併舉行。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3條 公證人主持結婚儀式,應著黑色紅邊制服(如附圖);宣讀結婚書面公證書及致詞,應態度懇切、言詞清晰、快慢適度,致詞應以祝賀及增進家庭幸福為內容。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4條 …一方為外國人者,應提出收養合乎其本國法之證明文件。前項公證,公證人應說明收養契約之法律效果及未經法院認可前,該契約不生效力之旨,並於公證書記載上開說明及當事人就此所為之表示。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5條 …非婚生子女者,請求書應載明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之姓名、住居所。公證人公證前,宜先徵詢非婚生子女及其生母之意見,不同意時,得拒絕受理;無法徵詢意見時亦同。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6條 …由雙方當事人為共同請求人,並偕同證人兩人到場於公證書上簽名。公證人應審酌離婚協議內容是否符合當事人真意,向當事人說明未向戶政機關辦妥離婚登記前,兩願離婚尚不生效力之旨,並於公證書記載上開說明及當事人就此所為之表示。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6-1條 …人時,提出載有受指定人身分資料之文件。四、提出其他必要文件。公證人應確認本人之意識清楚,並確實明瞭意定監護契約之意義。公證人認有必要時,得隔離單獨詢問本人。但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條或第七十五條規定之情形時,應使通譯或見證人…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6-2條 …本。三、提出已以書面向他方撤回之證明。四、提出其他必要文件。公證人應闡明意定監護契約經一部撤回者,視為全部撤回之旨,並於公證書記載上開說明及當事人就此所為之表示。前條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意定監護契約撤回之公證準用之。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7條 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成立前,依本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應送交該會保存之公、認證遺囑繕本,由法院公證處或承辦之民間公證人各自集中保管,俟該會成立後函請送交時,再送交保存之。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68條 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應置遺囑繕本登記簿,依序記載下列事項:一、遺囑繕本送達日期。二、遺囑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住居所。三、遺囑種類及公、認證書字號。四、作成公、認證遺囑之年月日、公證人姓名或駐外館處名稱。前項登記簿,…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1條 公證人辦理遺囑公證或認證,應向遺囑人說明民法關於特留分之規定;遺囑人為外國人或我國僑民,依形式審查應為繼承人為我國人者,亦同。公證人應於公證書或認證書記載前項說明及當事人就此所為之表示,必要時並得註明:「於繼承開始時,其…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2條 認證文書,公證人應詢問請求人是否瞭解文書內容,並於認證書(附式七)內記明其事由及認證之方法。認證文書,應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製作認證書,連綴於請求認證之文書交付請求人,並另作一份連綴於認證文書之繕本或影本…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3條 認證私文書,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於公證人前,承認私文書上當事人之簽名或蓋章為當事人本人所為,公證人應於認證書內記明其事由。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4條 …認證之文書內容無從查考或不明,請求人仍堅請辦理並記明筆錄者,公證人得予認證;但應於認證書註明:「本公證人僅認證文書內○○○簽名(簽章)真正(或繕本、影本與原本、正本對照相符),至其內容,不在認證之列」等字句,以促當事人及…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5-1條 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第四項前段除外規定,係指公證人認證時,應依同條第一項規定使請求人當面於翻譯本簽名或承認為其簽名。如翻譯公文書或翻譯之原文文書為影本或繕本者,得依請求分按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辦理;必要時,亦得依職權就原文…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6條 認證文書翻譯本時,除第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情形外,公證人就翻譯語文與原文文義是否相符,應予審認;認證書及原文文書應連綴於翻譯本,並加蓋騎縫章或以其他方法表示其為連續。前項認證書內應加蓋「本翻譯本文義核與連綴之原文文書…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7條 …原本應連綴於認證文書,一併交付請求人,另以結文影本附卷保存。公證人應視相關法規、請求人需求、認證文書內容、性質、持往使用地區、目的等因素,決定是否命請求人到場並具結。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8條 …其為連續。前項文書有增刪、塗改、損壞或形式上顯有可疑之點者,公證人應於文書增刪、塗改、損壞、可疑之點或其他空白處記明其事由並加蓋職章或簽名;如係外文文書,得僅簽姓名縮寫。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79條 …用民事訴訟法關於送達之規定。但公示送達及囑託送達,不在此限。公證人送達寄往境外之信函時,應使用國際郵件回執,不使用送達證書。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82條 公證或認證事件,應由公證人核定其應收費用數額;收取費用後應掣給收據及收費明細表。請求人申報之標的價額,公證人認為與實際情形不符者,應依職權調查核定之。公證費用收據副聯應附於公、認證卷內保存之。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86條 本法第一百十五條所定體驗費,於公證人就請求公證之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本身出外至現場實際體驗時,始能收取;公證人、佐理員或助理人就請求事件出外查證時不得收取之。前項費用時間之計算,以公證人至現場後,實際就請求事件開始進行體驗…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88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稱公證人,係指經司法院核定通曉英文第一級、第二級或其他外文者;同條所定以外文作成公證書或認證文書翻譯本,不包括公證人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於公證文書附記外文或作成所附譯本之情形。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89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所定著手執行職務,係指公證人受理後,已開始就公、認證本旨事項作形式審查、說明或與請求人就請求內容為諮談等,經公證人說明撤回應繳納之費用,請求人仍堅持撤回之情形。請求人所為前項表示,應記明筆錄,由請求人或…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91條 民間公證人及助理人出外執行職務之交通費、住宿費及繕雜費,比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薦任級以下人員標準計算。但因事實上需要經請求人同意並記明筆錄者,得搭乘飛機或定價較高之交通工具及參照簡任級以上人員標準收取住宿費及繕雜費。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92條 地區公證人公會會員及贊助會員之權利義務,除本法及本細則別有規定外,依章程之規定。贊助會員之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按會員應繳數額三分之一繳納之。會員大會議決時,贊助會員表決權之累計總數,不得超過按會員人數計算所得表決權總數之三…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94條 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項所稱該地區民間公證人,係指地區公證人公會之會員及許可兼業律師者之贊助會員。
- 司法公證法施行細則 第95條 地方法院、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及地區公證人公會,得視實際需要,自行或聯合辦理公證之宣傳、推廣及勸導,並將辦理情形層報司法院備查。
- 司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4條 …事務官、司法事務官。三、主任檢察事務官、檢察事務官。四、主任公證人、公證人、公證佐理員。五、主任觀護人、觀護人。六、提存所主任、提存佐理員。七、登記處主任、登記佐理員。八、主任法醫師、法醫師、檢驗員。九、法警長、副法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