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第5條 法規:刑事訴訟閱卷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5條 律師不得聲請於該案開庭期日閱卷。但經釋明有急迫情形,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