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第8條 法規:官兵權益保障會復審及再申訴事件審議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8條 復審事件經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撤回者,權保會應即終結審議程序,並函知復審人及副知有關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