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處務規程 第6條 法規:銓敘部處務規程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第6條 法規司掌理事項如下:一、人事政策、人事制度與人事法規之綜合研究、規劃及擬議。二、公務員服務法令之擬議及解釋。三、公務人員任用法令之擬議及解釋。四、公務人員考績、請假及行政中立法令之擬議及解釋。五、中央及地方機關組織法規之職稱、官等、職等與各官等職等員額配置及職務歸系之審議。六、其他有關掌理業務之擬議及解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