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第2條 法規: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第2條 參事及行務委員權責如下:一、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二、法規、制度與重要業務之研究改進及諮詢。三、內部單位重要業務之協助。四、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