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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參事及行務委員權責如下:一、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
二、法規、制度與重要業務之研究改進及諮詢。
三、內部單位重要業務之協助。
四、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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