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37條 法規: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37條 身障重建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辦理身心障礙者重建與輔具研發、製造、檢修、復健及訓練。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身障重建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三、其他有關身障重建醫療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