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37-3條 法規: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37-3條 國際醫療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際醫療、人道醫療援助,並配合執行政府國際醫療政策。二、綜合辦理國際醫療人員觀摩交流事務。三、其他有關國際醫療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