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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國家多目標醫用迴旋加速器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迴旋加速器運轉、正子化學與製藥、正子電腦斷層造影與有關之輻射防護、儀器維護、配合國內醫療、教學與研究機構需要之正子放射性同位素診療、訓練及研究發展。
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迴旋加速器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三、其他有關迴旋加速器醫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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