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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嚴重病人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已不符合本法第三條第四款之規定者,其保護人之職務自動解除。
診斷醫師並應通報其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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