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法規: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保護人通報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及口腔健康目 第12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就保護人之資料建檔、名冊建立、更新及異動,連結嚴重病人資料,並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建置之資訊管理系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