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21-1條 法規: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21-1條 醫療機構提供病人醫療服務,除前二條情形外,應以自行進用之醫事人員為之,不得委外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