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5條 審查會應訂定並公開審查研究計畫時之各項標準作業程序,包括接觸或擷取使用各種文件、檔案與資料庫之權限及程序,並定期查核、檢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