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3條 研究機構應訂定審查會委員遴聘條件、程序、任期、任務、開會程序、議決方式、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等規定。審查會委員之姓名、職業及與研究機構之關係,應予公開,並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