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10條 前條審查會會議之議決方式,以多數決為原則;以投票方式表決時,應記錄其正、反等表決情形。未出席會議之委員,不得參與表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