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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者,應依核定之登記事項及經營計畫經營。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事項或經營計畫內容欲變更者,申請人應事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但地址變更者,應依第五條規定重新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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