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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雇主對小型壓力容器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本體有無損傷。
二、蓋板螺旋有無異常。
三、管及閥等有無異常。
四、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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