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0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三章 普通航空業 › 第八節 之一大型及運輸類飛機額外裝備與操作需求 第285-20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就各型飛機指派其每一飛航組員,於飛航緊急情況或緊急撤離時擔任必要任務。其任務包括緊急及救生裝備之使用。航空器使用人並應於年度訓練計畫中施以訓練及定期演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