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21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三章 普通航空業 › 第八節 之一大型及運輸類飛機額外裝備與操作需求 第285-21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並保持經民航局核准之地面學科及飛航訓練計畫,以確保每一飛航組員皆經適合訓練,勝任其職務。前項訓練計畫應包括與人為因素表現有關之技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