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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63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單行道標誌,用以告示該道路為單向行車,已進入之車輛應依標誌指示方向行車。
設於單行道入口起點處。
牌面與單行道平行者用「遵16」,牌面與單行道垂直者用「遵17」。
本標誌設置圖例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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