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第6條 法規: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第6條 審委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執行審委會決議事項及處理會務,並得視業務實際需要配置工作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