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第10條 法規: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10條 資通安全處掌理下列事項:一、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及維護。二、資料管理、處理及運用。三、網路通訊與資訊設備之購置、管理及維護。四、妨害電腦使用犯罪之防制及偵查。五、數位證物檢驗及鑑定。六、資訊安全之政策規劃、教育訓練、推動、執行及稽核。七、其他有關資通安全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