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第16條 法規: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第16條 申訴事件無不受理之情形者,由申訴會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至三人為預審委員,進行實體審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