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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申訴得委任代理人為之。
代理人應提出委任書,載明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職業、電話、住所或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申訴人在我國無住所、事務所或營業所者,應委任在我國有住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之代理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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