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第11條 法規: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第11條 申訴事件之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事件,有為一切申訴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和解、撤回申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對前項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委任書內表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