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6條 法規: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第6條 申請廠商之級別,由公正第三方以書面審查申請書、文件及資料評鑑之,必要時得實地訪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