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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法規章節: 第93條

全區放射方式之安全裝置,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啟動裝置開關或拉桿開始動作至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啟,設有二十秒以上之遲延裝置。
二、於防護區域出入口等易於辨認處所設置放射表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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