鹵化烴滅火設備使用氣體啟動者,準用第八十八條規定。
鹵化烴滅火設備之選擇閥、啟動裝置、音響警報裝置、安全裝置及排放裝置,準用第九十條至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九十四條規定。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97-7條
第三編 消防安全設計 › 第一章 滅火設備 › 第六節 之一鹵化烴滅火設備
第97-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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