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10條 法規: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10條 佈置組分設設備、管理二科,其職掌如下:一、會場內外之佈置設備事項。二、大會各項佈置之管理及整修、清潔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