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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6條

秘書處設左列各組:一、文書組。
二、議事組。
三、新聞組。
四、佈置組。
五、總務組。
六、資料組。
七、會計組。
八、人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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