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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12條

資料組分設徵集、編輯二科,其職掌如下:一、有關大會各項資料之蒐集事項。
二、圖書之選定、閱覽、編目、分類、交換、管理及索引編製事項。
三、編輯、整理及資料印發、書刊出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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