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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電」開頭
電信設備機房
「電信設備機房」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行政
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電信設備機房
:指經營者設置用以控制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以提供電信服務之機房。
行政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電信設備機房
:指經營者設置用以控制機械、器具、線路及其他相關設備,以提供電信服務之機房。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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