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指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災害區域,提供相關訊息,經由經營者行動寬頻系統,利用相關區域內基地臺以廣播方式傳送之災害告警訊息。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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