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事故」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核子事故:指核子反應器設施發生緊急事故,且核子反應器設施內部之應變組織無法迅速排除事故成因及防止災害之擴大,而導致放射性物質外釋或有外釋之虞,足以引起輻射危害之事故。
  2. 核子事故:指由同一原因造成核子損害之單一事件或數個同時或先後接續發生之事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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