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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緊」開頭
緊急應變計畫區
「緊急應變計畫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
第2條
緊急應變計畫區
:指核子事故發生時,必須實施緊急應變計畫及即時採取民眾防護措施之區域。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緊急應變計畫區」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核子事故
核子反應器設施
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
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
整備措施
應變措施
復原措施
指定之機關
民眾防護
掩蔽
碘片
緊急應變計畫
緊急應變基本計畫
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
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計畫
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