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處理設施」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廢水處理設施:指收受處理氯乙烯單體及聚氯乙烯相關製程之廢水收集系統、廢水初級處理單元設備、生物曝氣池及污泥處理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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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處理設施:指廢(污)水為符合本法管制標準,而以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處理之設施。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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